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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安全规定:
1.工作时必须选择合适的工具,正确使用,不得任意代替。工具应保持完好无损,牢固适用,定期进行检查。发现有缺损的及时更换。
2.有锋刃的各种工具(如刨、钻、凿、斧及各种刀类等),不准插入腰带上或放置在衣服口袋内;运输或存放时,锋刃口不可朝上向外,以免伤人。
3.使用手锤、榔头不允许带手套,双人操作时不可对面站立,应斜对面站立。
4.传递工具时,不准上扔下掷。放置较大的工具和材料时必须平放,以免伤人。
5.工具、器械的安装,应牢固、松紧适当,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或断裂,发生危险。
6.使用钢锯,锯条要装牢固、松紧适中,使用时用力要均匀,不要左右摆动,以免钢锯条折断伤人。
7.使用板手、钳子时,应进行检查,活动部件损坏或活动不自如,不准使用,不要用力过猛,不准相互替代,不准加长搬手的把柄。
8.使用滑车、紧线器,应定期注油,保持活动部位活动自如。不准以小代大或以大带小。紧线器钥匙(手柄)不准加装套管或接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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